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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情况公示(2025)第2号

索引号:sbxrsj -/2025-0313001 公文目录:保险信息 成文日期: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2025年03月13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普枝学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普枝学,男,双柏县大庄中心学校职工。2025年1月10日,普枝学按学校的安排参加14:30-16:00麻栗树小学三、四年级数学检测监考工作,考试开始至15:00时左右,普枝学身体不舒服到考点办公室向主考周某某请假同意后回去宿舍休息。16:00考试结束普枝学未到办公室,主考周某某安排教师王某、刘某某到普枝学宿舍查看,发现普枝学坐在宿舍厨房门口地上,身体靠在墙上,呼之不应,昏迷不醒。经120救护车送普枝学到双柏县人民医院抢救,20:05抢救无效死亡,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心源性猝死。其突发疾病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拟视同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人员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反映。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文昌路,邮编:675100,联系电话:0878—7711204。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3日